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距家僅「650公尺」心存僥倖 男子聚餐酒駕遭中正一警攔獲送辦

  • 發布機關: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
  • 發布科室:仁愛路派出所
  • 聯絡人:所長張寶元
  • 聯絡資訊:02-2321206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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距家僅「650公尺」心存僥倖 男子聚餐酒駕遭中正一警攔獲送辦
1. 潘姓男子酒後駕駛,酒精濃度達0.59mg/L,遭警方攔查,涉嫌公共危險罪。
2. 警方執行臨檢勤務發現男子行車緩慢,上前盤查,發現男子酒駕。
3. 男子抱着侥幸心理,認為停車場離家近,酒後駕車回家,最終被警方攔查。
4. 警方呼籲民眾酒後不要駕駛,並提醒酒醒後仍需充分休息,確保酒精完全代謝後才能開車,保障用路人安全。

中正第一分局仁愛路派出所員警日前夜間擔服酒測勤務,攔查行經車輛,發現潘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渾身酒氣,員警遂對該男實施酒測,酒精濃度數值竟達0.59mg/L,涉犯公共危險罪,後續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。

日前仁愛路派出所所長張寶元、警員曾敬凱、伍振昌、莊貽任執行酒測勤務,見潘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時,沿途車速緩慢,行經臨檢站前狀似要停靠路邊,不敢前進,員警立即察覺有異將其攔下盤查,果然男子一搖下車窗,員警即聞到濃厚酒氣,經以酒精濃度呼氣測試,酒測值達0.59mg/L,涉嫌刑法公共危險罪。據了解,潘男當晚與朋友餐敘,將車停放在附近的停車場,後來想到隔天早上要用車,且停車場離住所距離僅650公尺,抱持僥倖心態開車回家,最終難逃法網。

警方呼籲,酒後駕車易造成嚴重傷亡,且處罰甚鉅,民眾切勿以身試法,酒後除以「指定駕駛」、「酒後代駕預約」及「代客叫計程車」等方式取代自行駕車外,更要留意飲酒隔日之宿醉,一定要有充分的休息時間,完全代謝體內酒精後,才可以開車或騎車,以維護用路人安全。